国内刊号:63-1071/C
国际刊号:1674-9227
发布日期:
作者:王,刚,李云飞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关键词:工作时间;待命时间;平台用工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二元化的工时制度带来了挑战。待命时间作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过渡阶段,其法律属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 将其认定为工作时间有助于劳动者休息权、财产权和工伤救济等权益保障。 但也要考量待命时间的劳动强度和劳动风险等终究与工作时间有所差别。 若将其认定为工作时间,则会违反公平公正与按劳分配原则,且造成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失衡。 因此,在兼顾平台从业者、用工企业、社会三方利益衡平的基础上,可对劳动者各项权益分别进行考量,强调待命时间与各项权益的独立性,着重对劳动者的工伤保障,对工时标准的设定和劳动报酬的补偿结合行业特征,交由行业规范和劳资双方协商解决。 进而解决将其认定为工作之间之后的权益配置等相关难题。
来源:2025年第2期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