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63-1071/C
国际刊号:1674-9227
发布日期:
作者:周莹莹
关键词:捕诉一体;辩护;控辩平衡
近年来,捕诉一体改革成为当前司法改革中的热点话题。 从表面上看,捕诉一体模式仅涉及检察机关内部职能的调整,与审前辩护关联不大;但实质上,它却与审前阶段诉讼格局的重整、逮捕权与起诉权的运行息息相关,这必将会对审前辩护产生影响。 捕诉一体模式存在控辩失衡的潜在风险,它不仅没有改善现有控辩关系情况,反而强化了公权力的行使,使得本就保障不足的辩方权利更是雪上加霜。 其具体表现为审前阶段辩护权保障的缺失、逮捕中立性弱化、起诉辩护流于形式等问题。 为实现审前阶段权力与权利的相对平衡,应保障审前阶段辩护律师权利,强化逮捕的中立性,缓解批捕追诉化现象。
来源:2021年第4期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